关于制定校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:2022-11-28浏览次数:1612

各基层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,并印发。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、质量和水平,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,请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、各部门,结合工作实际,依据文件所规定的工作职责,并根据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机构改革及二级单位党组织调整方案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15号)和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54文件(详见附件),进一步落实细化部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,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部门工作职责和内设科级机构职责公布于校园部门网页上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1.关于印发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的通知.pdf

附件2.关于印发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机构改革及二级单位党组织调整方案》的通知.pdf

附件3.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.pdf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展规划处、高教研究中心(合署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1月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