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审计工作要求,需严格贯彻执行《江苏省省属院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指南(试行)》(苏教财〔2017〕2号)第二十二条“分岗设权。对涉及经济活动的相关岗位,必须依职定岗、分岗定权、权责明确,防止岗位职责不清、设权界限混乱”的规定。
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、质量和水平,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,发展规划处已于2022年11月28日发布《关于制定校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》(发展规划处通知链接:http://192.168.5.7/_s87/2023/0103/c4401a158552/page.psp),同时转发至各单位负责人OA邮件。请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根据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76号)与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54号)文件(详见附件),进一步落实细化部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,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部门工作职责和内设科级机构职责公布于校园网部门网页上。
为顺利完成学校审计整改等相关工作,请各部门严格对照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》中“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名称及岗位职数一览表”,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工作职责,及时上传至校园网部门网页,并于1月9日(下周一)11: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(word文件格式)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gjyjs@jsut.edu.cn或110299026@qq.com,文件名为“XX部门科级机构工作职责”。联系电话:86953695,手机短号:67524。
附件1.关于印发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的通知.pdf
附件2.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.pdf
发展规划处
2023年1月4日